• 用户名:
    密 码:
     |  | 注册 | 
          全国客服热线:
    400-883-9368
最新公告

国财税在线2024年4月份线上直播:2024现金为王:企业资金流管理与风险防范》高级实用大课;广州4月12日《2024财务报表编制18项准则重点问题实务处理》精品大课;深圳4月19日《2024以数治税风控预警下税务稽查案例解析与应对策略》实用大课,广州4月29日《智慧税务背景下企业税收风险全面自查与合规破解之道》报名咨询:  400-883-9368    15218860988

新闻中心 > 财税问题
企业取得中央财政补贴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来源:作者:时间:2013-7-12 0:04:47
 

问:我公司是一家生产贸易企业,现公司取得中央财政补贴款。请问我公司取得该补贴款是否缴纳增值税?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3 年第 3 号)规定:
“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同时,《国家税务总局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
“二、如何理解该公告的规定?
据了解,为便于补贴发放部门实际操作,中央财政补贴有的直接支付给予销售方,有的先补给购买方,再由购买方转付给销售方。我们认为,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购买者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格,均为原价格扣减中央财政补贴后的金额。根据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其取得渠道是中央财政,因此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会计处理:

取得购买者支付的购买货物价款: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从财政部门或从购买方取得的符合规定的不征增值税补贴: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上一条:企业购建可拆卸厂房如何做账?
下一条:企业转卖旧厂房应何时停止计征房产税?
More热门新闻
 

中国财税在线2024年4月课程预告:

现场:广州4月12日《2024财务报表编制18项准则重点问题实务处理》精品研学班;

广州4月29日《智慧税务背景下企业税收风险全面自查与合规破解之道》高级大课

参会地址:广州南国会1站酒店6楼北国厅。

深圳4月19日《2024以数控税预警下税务稽查案例解析与应对策略》超级实用大型公益讲座

报名电话: 400-883-9368   15218860988

地址:深圳友谊酒店(罗湖区国贸大厦旁)

线上:4月8日 、15日、22日、29日:

《现金为王:企业资金流管理与风险防范精品名师课程

中国财税在线视频平台:

https://appfEFsbAUy7987.h5.xiaoekno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