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
中国财税在线2024年4月份线上直播:《2024现金为王:企业资金流管理与风险防范》高级实用大课;广州4月12日《2024财务报表编制18项准则重点问题实务处理》精品大课;深圳4月19日《2024以数治税风控预警下税务稽查案例解析与应对策略》实用大课,广州4月29日《智慧税务背景下企业税收风险全面自查与合规破解之道》报名咨询: 400-883-9368 15218860988 |
嵌入式软件产品在增值税即征即退中对硬件的剥离 |
来源: | 作者: | 时间:2015-1-15 23:30:26 |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主要参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其中对软件产品定义如下:
软件产品,是指信息处理程序及相关文档和数据。软件产品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部分的软件产品。
可见,该通知中所包含软件产品的类型有三类:①计算机软件产品 ②信息系统 ③嵌入式软件产品。
嵌入式软件产品定义如下: 是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部分的软件产品。
可见,嵌入式软件产品为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软件,“嵌入”二字很形象地诠释了这点。
但是,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是对软件产品的增值税优惠政策,所以即为“嵌入”,就需要把嵌入其中的软件产品对应的增值税剥离出来。增值税基于销售额计算,所以首先要剥离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当期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按照下列顺序确定: ①按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 ②按其他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 ③按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定。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成本×(1+10%)。
由此可见,当嵌入式软件产品因嵌入而附带了硬件,那对软件产品的剥离,就是对硬件产品的剔除。但凡涉及剔除,就会涉及到被剔除硬件的对价。对价的确定顺序如上述①,②,③。
剔除硬件,剥离软件的方法并不难,但硬件销售额是否按以上方法确定的准确往往是主管部门审核的关键。高低之间,均需适应方法且有依据可寻。且需注意如适用第③种方法,则“应当分别核算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部分的成本。凡未分别核算或者核算不清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政策。”
其次,平日接受咨询时,还有一种情况,即非“嵌入”被质疑为“嵌入”,前因后果不多赘述。但懂财税,也是签好合同的一部分。毕竟,证据说话,合同即证据。
|
上一条:个人所得税之法律 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律规合编) |
下一条:2022-几个拟(准)上市公司税收筹划案例 |